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怎样反驳?
发布时间:2024-03-17来源:演讲朗诵

一、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怎样反驳?

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不用反驳。

这个涉及到诉讼的专业知识问题。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就涉及到录音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果对方对录音里面的主体都不认可,那么作为录音提供这一方应当申请法院对录音进行鉴定,以确定录音主体无误。这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作出的。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你要主张这个录音是你和对方之间谈话录下的,那么你就要证明谈话方是对方,现在对方不承认,你只有借助鉴定机构的力量,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录音证据,被告不承认,怎么办?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效力”。

2、据此,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3、具体而言,以下三种私自录音,有可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1.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2.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3.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拓展资料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三、口头证据不承认怎么办?

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录音等方式进行取证,如果第三人见证的话,可以让其出具证人证言。

在寻找口头协议证据的同时,可以收集一些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四、,女方出轨不承认,丈夫有她和情人的语音聊天录音,算不算证据?

算证据。证据有欠条、录音、合同等都视为合法证据。在证据面前女方承认有出轨行为,那么男方要冷静处理。首先让女方承认错误,保证今后不发生同类现象,并让其写出保证书。

其次若女方贼性难改,男方可通过司法程序诉讼离婚,并拿出女方写的保证书要求在分割财产上予以考虑,法庭会采纳你的诉讼的!

五、盖了公章的证据还可以不承认吗?

盖了公章的证件,还可以不承认吗?

这个事已经是证据确凿了,你是不可以不承认了,已经是白纸黑字了,公章不该生了,你还有什么狡辩?

所以说这个事必须得承认了,必须得承认,据确凿有证有据,我公交都快生了,不说了,所以说你没有反悔的余地,我认为的。

六、原告不承认被告的证据怎么办?

如果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依法审查。民事诉讼证据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与技巧,巧用证据交换手段,确保庭审质效一般来说,复杂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往往涉及的证据种类,数量较多,如把这些繁多且复杂的证据材料一下全部放置于庭审中“会诊”,势必会增加庭审负担,进而降低庭审质效,审判法官也很难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对如此繁多的证据材料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作出准确判断。

七、不承认签字的笔录能作为证据么?

不承认签字的笔录能够作为证据,涉案人员在审讯或者问讯过程中的语音都会形成文字材料。在审讯问讯结束后都需要当事人确认签字盖章,后期对已经产生法律效率的笔录不承认不认账。在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没有采取非法手段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追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录音证据,只要不承认,法院就不会采纳吗?

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有关证据的若干规定,录言证据是间接证据,单一的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只要录音证据客观真实、来源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人民法可以采信。

九、工伤,没有证据,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满足以下条件算工伤,如果是在单位里发生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十、偷东西没证据不承认如何处理?

不承认证据不足的盗窃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在审判阶段,法院作无罪判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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