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求职谈话? 与留置对象进行谈话是讯问还是谈话?
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演讲朗诵

一、怎样进行求职谈话?

见到求职单位的人和与之谈话的负责人时,一定要很有礼貌、热情地打招呼。

谈话时要严肃、郑重、有条理地介绍自己。

在求职谈话过程中,除了如实介绍自己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主动介绍自己,主动问话,不要被动地处于被审查的地位。

要察颜观色,看谈话人的态度行事。如发现对方有不耐烦的表示,如站起来走动,去打电话,摆弄花草时,就不要再谈下去了,要知趣地站起来,很有礼貌地表示告辞。 切不可感情用事,不礼貌地站起来就走。

要耐心听取对方讲话,即使讲很长时间,也要耐心听,不要轻易打断对方的讲话。如要插话,问一件必须立刻问的事,就先说一句:“对不起,刚才您说的意思我不太明白,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在对方讲话时,最好不要打断,万一非打断不可时,也不能打断的次数大多。

在谈话结束时,不管谈话结果如何,不论是任用还是拒绝,你都要很有礼貌说:“真不好意思,打搅了你好多次,今天又花费了不少时间,我走了,您也该休息休息啦。”

二、与留置对象进行谈话是讯问还是谈话?

与留置对象进行谈话是讯问;

监察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可以依法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留置”是监察机关依《监察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一种特有的手段,《监察法》将《刑法》中原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整合后,归口监察机关办理,赋予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行使侦查权,留置讯问是监察机关特有的侦查手段,所以留置谈话是讯问。

三、如何进行谈心谈话?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一般需要你围绕着相关的主题进行,例如组织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可以谈工作、学习与生活的问题;而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则着重于廉政方面。其它依此类推。

四、诫勉谈话由什么部门进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

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党委(党组)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

五、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谈话?

诫勉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 (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谈话。

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六、初核谈话需要在谈话室进行吗?

初核谈话通常需要在谈话室进行。这是因为谈话室通常被设计成一个隐私和安全性较高的环境,能够确保谈话内容不被外界窃听或干扰。

此外,谈话室还可以提供相对舒适的环境,有利于谈话者放松心情,更好地进行对话。总之,为了确保初核谈话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谈话室是一个理想的场所。

七、怎么和下属进行年终谈话?

你应该用和蔼的语气对他们说,这一年你们干的很不错,但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我希望你们能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油吧!

八、谈心谈话一年进行几次?

副处级干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党政负责人应主动与局主要领导进行谈心谈话,定期向主要领导进行思想工作汇报,每年至少一次。

部门负责人要与部门成员谈心谈话,基层党政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及职工群众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局党委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九、提醒谈话可以多人同时进行吗?

提醒谈话可以同时进行吗?

不可以,因为这涉及到每个人的隐私,你在进行谈话时,那么别人就会知道对别人是不公平的,我们在提醒谈话时,至少有两个人参与,包括激情人那么被提醒人一共14个人,如果再加别的人,那么就失去了保密的作用,因为有一些提醒他并不是人犯了错误,而需要纠正,而是出于好意的善意的一种纠正。

十、什么情况需要进行组织谈话?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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